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师资培训 点击:554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2〕8号)精神,教育厅今年计划资助100名左右,其中我校限报3名。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现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在公开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人选,并做好有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广西教育厅《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桂教人〔2007〕38号)规定(附件1)执行。主要条件有: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善于与人合作共事。
(二)在区内普通本科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三)具有副教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
(四)在申请当年1 月1 日不超过45 周岁,身体健康。
(五)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学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近三年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2 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其中1 篇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2、近三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 项。
3、近三年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1 项。
4、近三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在研国家级课题1 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 项以上。
5、近三年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论文3 篇以上,其中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 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6、近三年出版学术专著1 部以上或编写公开发行的教科书1 部以上(合著须排名前两名)。
在同等条件下,博士、留学归国人员优先。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一式2份。
(二)由两位专家填写的“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推荐书(详见附件3)一式2份。
(三)2012年“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1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OA发至我校人事处倪冰收。
三、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选拔推荐资助人选,并在2012年3月16日下午五点前把本单位推荐的资助人选及申请书、推荐书和推荐人选汇总表报送人事处,经学校研究确定3名资助人选上报广西教育厅。联系人:倪冰,电话:2666158。
申报所需的申请书、推荐书、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详见OA附件压缩包或到教育厅公众信息网“政策与通知”栏下载(http://www.gxedu.gov.cn)。
人事处
2011年3月9日
附件:1、《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桂教人〔2007〕38 号)
2、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3、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推荐书
4、2011年“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