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威
时间:2022-06-08 作者: 来源:法学 点击:6781
一、个人基本信息
蓝威,男,1972年6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博白,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副研究员,玉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法学教师。兼任玉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玉林市人大代表以及常委会委员、法律顾问、立法专家,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第一批专家、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教育及研究经历
1990.09--1994.06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4.07--2005.08 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任中学教师(其间:2002.09-2004.12在广西师范大学法商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5年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5.08—至今 玉林师范学院教师(其间:2012.09-2017.12在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三、研究方向
民商法
四、近年代表性论著
(1)论文《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刑法立法建构》登载于《法学论丛》2006年卷2007(6):189-20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并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刑法年会二等奖;
(2)论文《论我国民事证据失权的法律救济》登载于《广西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二00六年年会论文集》2006(11):413-417,并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诉讼法年会一等奖;
(3)论文《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公平的现状及原因分析》登载于《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01期;
(4)论文《论教育公平思想的历史演进及法理思考》登载于《沧桑》2010年第6期;
(5)论文《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抗辩事由——以安定操作抗辩为中心》登载于《价格理论与实践》2014年第6期 (CSSCI)。
五、教学与科研项目
1、主要参与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编号:20XFX021);
2.主要参与司法部2016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机制研究”(16SFB2051)
3、主要参与2015年度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一般资助项目《粤桂跨行政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KY2015YB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