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玉林师范学院教职工离职审批表
时间:2024-10-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常用表格 点击:20460
按照《玉林师范学院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玉师院院字〔2018〕33号)之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申请离职流程
(一)离职教职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报审批表格。
(二)离职教职工所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同意。专业技术人员或“双肩挑”人员离职的,需所在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研究讨论并出具离职人员的人才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重点反映申请离职人员在职期间的主要贡献及离职后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产生的影响等;专职辅导员或涉密人员离职的,还需相关部门同意。
(三)离职教职工所在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四)中层干部、承担科研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进行离职审计的人员离职的,由学校审计处对申请离职人员进行科研、职务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意见。
(五)人事处审核,按程序报学校审批。